第87期(2002年4月28日) |
经文:得3:12-13,4:1-6 |
在这两处经文中均可看到“至近的亲属”这几个字。无论是波阿斯,还是比之更近的,都是拿俄米和路得最亲近的人。按犹太国的规矩:至近的亲属有本份娶与自己有最密切关系的亲属的寡妇为妻,为他生子立后。现在,我们一同来思想这两位至近的亲属给我们的属灵的教训。 一、不尽本份的至近亲属:这个人与路得的亲属关系比波阿斯更亲。按律法,他有赎路得的优先权,但他只愿赎产业,不愿赎路得并娶她为妻,恐怕与他的产业有碍。这个至近的亲属,《圣经》没有记载他的名字,从属灵的意义来说,他可代表: 1.律法:因为律法是在基督以先,所以是更近的亲属。可是律法只叫人知罪,人不能靠律法被救赎。《圣经》告诉我们:“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罗8:3)。路得是摩押地的外邦女子,按律法是被定罪的。“他们的子孙虽过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华的会”(申23:3)。所以按着律法,路得是没有被救赎的可能。 2.旧人:旧人在新人以先,所以旧人是更近的亲属。这旧人是随从、体贴肉体,不肯付代价。所以那个至近的亲属听到不但要赎亲属的产业,还要娶路得为妻,他就说:“这样我就不能赎了。因为怕于我的产业有碍。”由此可见,那人完全是自私不负责任的,他只为自己的肉体安排、着想,所以不能尽至近亲属的本份,因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此,按着肉体路得没有被赎的可能。 再则,那“脱鞋之子”,从此表示与路得不再有任何关系了。这说明那更近的亲属――律法(或旧人),不能救路得。今天我们所有的人都不能依靠肉体行出神的义来,更不能靠律法使我们称义。但波阿斯能赎路得,他愿意为路得承担一切的责任。 二、愿尽本份的至近亲属:这个人就是波阿斯。他可以并愿意为路得尽亲属的本份。他在路得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予救赎之恩,不但为路得赎产业,也赎了路得本身。他正是基督的预表,能够赎被定罪的人。也是圣灵的象征,圣灵有能力来胜过肉体。从他名字看: 1.是“有力量”的意思。波阿斯是个大有能力的人,可以赎亲族的田产及路得。他的能力是从他的义和爱而来的,使他甘心乐意地尽亲属的本份。主耶稣基督是全能有力量的,能够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我们原来也是在律法之下,活在肉体中,是被定罪的。感谢主!耶稣基督作我们至近的亲属,替我们钉死在十字架上。因为他是神,是无罪的,能够为罪人付赎价,还罪债。另外,波阿斯是极为富有的,不但有力量为路得与她的产业付赎价,并且使路得也成为富有。正如我们不但被耶稣赎回,而且得着万有为基业(参弗1:11)。 2.是“保惠师”的意思。主对门徒说过:“……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就是真理的圣灵……”(约14:16-17)。我们靠主的宝血得以救赎后,还会常常软弱,主就赐下保惠师(圣灵)给我们,使我们藉着他的能力来胜过肉体的软弱。主耶稣说:“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徒1:8)有了圣灵的能力,我们就能胜过肉体的律(参罗7:21-25)。 三、至近亲属的新妇:路得成了波阿斯的新妇,波阿斯给路得一个安身之处,也是一个永远幸福、安定的新家。路得怎能蒙波阿斯这么大的恩呢?关键在于路得到禾场与波阿斯会面前的三样预备: 1.沐浴:为要洁净自己,除去身上一切的污秽、肮脏。同样我们要亲近主,须要主的宝血来洁净我们一切的罪污。 2.抹膏:为要使身上有香气,这是与沐浴相配合的。我们到主足前,不但把罪洗除干净,还要受圣灵的恩膏,得圣灵的充满与能力。结出属灵的果子与悔改的心相称,荣耀主名。 3.换上新衣:就是将破烂的、陈旧的、不洁的换掉,脱去旧人穿上新人。即穿上神所赐的义袍。我们须要常常更新,脱去污秽的衣服,穿上洁净的衣服来到主的面前,蒙神喜悦。 亲爱的弟兄姐妹,我们里面都有两个至近的亲属,一个是更近的那位,是不能救赎我们,就象不能赎路得一样;一个是至近的波阿斯――耶稣基督,他才能救赎我们脱离咒诅、黑暗、死亡,而得着祝福、光明、永生。就象救赎路得一样,使她成为自己的新妇,给她幸福、温暖、安定的家。让我们也有圣洁的装饰,作基督的新妇,等候迎见新郎的到来。 |
(根据录音整理) |
至近的亲属
江桂英 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