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来10:26-31
上帝不仅是慈爱的,祂也是圣洁公义的,必要审判并刑罚罪恶。关于神的审判,《圣经》中多有记载,如《马太福音》廿五章31-46节,《启示录》廿章11-15节。
“审判”原是法庭用词,是指审理人的罪行并进行判决,使犯罪者为其所犯之罪行付出相应的代价。审判带有震慑之力,让人们趋善离恶。作为基督徒我们要明白,比世界的法律更加公义可畏的是上帝亲自的审判。所以神的儿女应当持守真道,遵行神的律例典章,凭真实的信心和美好的见证,将来到神面前领受那公义的冠冕。以下我们从三个方面来分享。
一、得知真道,切勿犯罪
“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来10:26)这节经文不是指着真实信靠耶稣、生命翻转的真基督徒说的,而是说那些虽然听过真道,已经得知神的慈爱与公义,却仍然故意犯罪的人,这样的人,虽然听闻真道,心中却没有真理。
有过受洗、祷告等宗教性行为的人,不一定是真基督徒;只有真实地经历主,生命与主有真实联结的才是。《约翰一书》五章12节这样说:“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信仰是生命的重生与更新,而不是外表的仪文形式。“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雅2:26)一个有真信心的基督徒,即使有一时的软弱或过失,他也不会连续犯罪,更不会明知故犯。主耶稣在“登山宝训”中有一句严厉的警告:“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有遵行我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太7:21)这就让我们知道,嘴上称主的人未必遵行主道、活出主的样式。对于这样的人,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
旧约时代的赎罪祭,是犯罪的人按着上帝的启示向神所献上的祭物,以求得神的赦免。这赎罪祭只是基督耶稣的预表,到了新约时代,祂亲自成为赎罪的祭牲,为赎世人的罪,付出生命的代价。所以《圣经》记载,当施洗约翰看见耶稣,就对门徒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见约1:29)主耶稣的牺牲是彻底解决人罪的唯一方法。身为基督徒,我们不仅要知道这些道理,更要在心中接受真道,接受主,真实地悔改重生,把真道活出来。弟兄姐妹们,若我们已然得知真道却仍常常犯罪,快快悔改吧!
二、烈火审判,切勿忽视
“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何况人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来10:27-29)
上帝的审判是烈火而非儿戏。“火”在《圣经》中代表着上帝的公义与威严。今天的教会常常传讲上帝的爱、宽容与饶恕,但我们千万不能忽略了神的公义与审判。作父母的,在爱孩子的同时,也会对孩子所犯的错误有所责罚。我们的天父也是如此,祂爱世人,赐下救恩给凡信祂名的人;祂又是公义的,必要施行管教,审判罪恶。所以,神的儿女们切不可任意妄为。
《圣经》中列出了三方面的罪,犯这些罪的人将来难免神烈火的审判:
1)践踏神的儿子。“践踏”一词在原文中意为藐视。身为基督徒,让我们有所省察:我们对主的态度如何?我们是否觉得无所谓、不在乎?如果是,那说明我们的心麻木了,这是大罪。
2)将立约的血当作平常。神的儿子耶稣基督为救赎之功所流的宝血、所舍的生命是极重无比的赎价,我们要常常思念和感恩。我们得医治是因基督受鞭伤,我们得平安是因基督受刑罚。(参赛53:5)我们切不可将主的宝血、主的救恩看作平常。
3)亵慢施恩的圣灵。一个人能够认罪悔改,接受救恩,信靠耶稣,这是圣灵的工作。圣灵让我们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参约16:8)这是圣灵的功用,祂在我们的生命中做成那美好的建造工作。人若亵慢圣灵,是不能逃罪的。
人们既知道审判的威严,为何还常常犯罪呢?只因他们轻忽了那未来的审判。研究犯罪的专家有这样的论述:犯罪的人心里都知道有一天会东窗事发,必要面对审判,但是因为眼前的利益好处明晰易得,而未来的审判似乎遥不可见,所以他们就忽略未来,只顾眼前。弟兄姐妹们,我们要作智慧的人,切不可因小失大,为了眼前的一点利益,就丢掉更重要的生命。耶稣说:“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太16:26)
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案件。1998年10月1日的夜里,吉林的一名司机载了三个人去偏远的地方。那三个人打劫了司机,扎了他十多刀。事后,司机万幸获救,但那三名罪犯却不知所踪。二十年后,科技发达了,警方通过当年现场的一枚指纹最终抓到了罪犯,让他们为自己曾经犯下的罪行付出代价。世人都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基督徒更要知道,在神的公义之中,犯罪的,必受审判,无可逃遁。人若故意犯罪,等待他的,将是地狱的烈火。
三、审判在主,报应在主
“因为我们知道谁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又说:‘主要审判祂的百姓。’ 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来10:30-31)
这里的经文让我们看到,主的审判必定临到。所以,人不要因为贪图眼前的利益享受而心存侥幸。《希伯来书》九章27节说:“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死是和审判相连的。死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公平的,并且人死后都要按照自己的行为接受神的审判。人若不悔改,偏行己路,一味犯罪,必定难逃上帝公义的震怒。
主耶稣在《马太福音》十二章36-37节这样说:“我又告诉你们:凡人所说的闲话,当审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来。因为要凭你的话定你为义;也要凭你的话定你有罪。”所以,我们不仅要竭力避免明显的罪行,也当谨慎我们的言语。要知道,舌头虽是百体中最小的那个,却能点燃地狱的火苗(参雅3:5-12)。美善的言语能带来祝福,污言恶语也会带来可怕的刑罚。使徒保罗在《以弗所书》四章29节中说:“污秽的言语,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随事说造就人的好话,叫听见的人得益处。”作为基督徒,我们的言语乃是要造就他人、传扬福音。
亲爱的弟兄姐妹,愿我们都明白上帝在《圣经》中的启示。将来既有报应、审判、刑罚临到,我们就当趁着还有今日,竭力追求圣洁,远离罪恶,谨慎言行,好好装备自己。愿我们众人将来在主的审判台前,能得主的奖赏,有那公义的冠冕为我们存留。(参提后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