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出基督的样式

陈立福 牧师

经文:林后5:14-15

保罗在他的书信中常常强调一个信靠主耶稣的人必须要有美好生命的展示。比如,要成为新造的人(参林后5:17),行事为人要与蒙召的恩相称(参弗4:1)等等。

今天的这两节经文,保罗就劝勉我们每一个基督徒要为主而活,活出基督的样式。这是我们基督徒生命的本质,是我们一生追求的目标,但也是基督徒生命历练的艰难过程。相对而言,一个人信主容易,但信主后能够活出基督的样式却不容易。感谢主,祂是我们的帮助,祂能使我们活出基督的样式。保罗的亲身经历就是一个有力的见证,他从原先为自己活、抵挡耶稣的人,变成为主而活,且愿为福音的缘故而献出生命的使徒,他是我们要效法的榜样。

一、主爱激励

台湾有位牧师这样说:“现今时代的人常常是拒恶无力,行善无能。”这确是世人的光景。所以,基督徒能立志为主而活,能够战胜困难,胜过罪恶,需要一种动力,这种动力在保罗看来就是基督爱的激励。保罗说:“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林后5:14上)“激励”的原文是指“被迫联结在一起”,在现代英文译本中译为“ruled”,即“统治”。统治者拥有主动权,被统治者必须按照统治者的意思去做,哪怕是十分不愿意做的事情,哪怕是艰难的甚至是有危险的事情。但因爱去做似乎是被动却是主动,似乎是消极却是积极。因着爱的缘故,虽然艰难,但人往往甘心乐意去做。正如热恋中的男女,愿意为对方做任何事情,尤其是男同胞。所以,所罗门这样形容爱情:“爱情如死之坚强……众水不能息灭,大水也不能淹没……”(参歌8:6-7)

但基督的爱远远超过男女之间的爱情。世上虽有许多真心相爱的人愿意为爱情牺牲自己,但有时这种感情关系非常脆弱,而主的爱却是永远不变的。“祂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参约13:1)主耶稣的爱更感人的地方在于祂为我们而死。保罗说:“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7-8)保罗被主耶稣基督那无私的爱、永远不变的爱、舍己牺牲的爱深深地感动,他就信了主并立志为主而活,极力传福音,引人归主。然而在那个时候,传福音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甚至需要冒着生命的危险。但保罗在基督爱的激励下,充满着信心和力量,敢于面对一切的艰难和困苦,倚靠神完成了他的使命。(参罗8:35-39)

一个真正被主爱激励的基督徒能够有勇气,有力量去做所当做的事,而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和议论。中国内地会的创始人戴德生被上帝呼召,要来中国传福音。他经过一段时间的挣扎,终于放弃了在英国医生的职业,也放下了他宝贵的爱情(他那时候交往了一个很漂亮的女朋友),来到中国传福音。戴德生说过:“我若有千磅英金,中国可以全数支取;我若有千条性命,绝对不留下一条不给中国……”他的儿孙好几代人都献身于中国的福音事工,为主做了美好的见证。

二、主为我死

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罪而死,“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上)这个“死”不仅是指死亡,更是指与神的隔绝。但主耶稣却担当了我们的罪,为我们钉死在十字架上。主耶稣的死是替我们而死,意味着我们都已经死过一次了,“因我们想,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林后5:14下)“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彼前3:18上)“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祂叫你们活过来。”(弗2:1)耶稣基督替我们死,使我们在祂里面也死了,我们得以与神和好,得着新的生命。我们如今活着,跟之前不一样了,是经历了死之后的活。一个人若经历过死亡,他就更能够明白活着的意义。

汶川地震的幸存者王祁华,他目睹了妻子在身边罹难,自己又埋在废墟中两天两夜,被救出后,身上十多处骨折。医生断言他即使保住了生命,也要终生坐轮椅。但他因着坚强的毅力和坚定的信念,几个月后,奇迹般地站了起来,并能走路。十多年来,他凭着自己的努力成为一名老板,并将赚的钱大部分用于慈善工作。他说:“我把现在活着的每一天都当作是最后一天。”

中世纪神学家甘本多马也如此祷告:“求神教导我们:每活一天,就如同是最后一天。”人往往是在临死前才会想起过去许多的罪,并诚恳地认罪悔改。因此,一个经历了死里逃生的人一般会变得更善良也更有爱心。当保罗想到主耶稣为他死的时候,他知道是主耶稣给了他活的机会,赐给他新的生命,所以他在主面前立志要为祂而活。

三、我为主活

 “并且祂替众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祂们死而复活的主活。”(林后5:15)那怎样才算是为主而活呢?保罗这样说:“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林前6:19-20)我们每一个基督徒都是主耶稣用重价买回来的,就是主用自己的生命换来的,所以我们要在身子上荣耀祂。而这就是为主而活。

主耶稣道成肉身33年半的时间都在荣耀神,为我们留下了美好的榜样。《约翰福音》十七章1-5节所记载的主耶稣最后的祷告中,祂五次提到“荣耀(神)”。一个能为主而活的基督徒必定会荣耀神,而荣耀神就必然要有好行为。主耶稣说:“你们是世上的盐……你们是世上的光……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参太5:13-16)一个有好行为的人不一定是基督徒,但一个基督徒必须要有好行为,才能有底气向非基督徒传福音。

但愿我们众人都被主的爱激励,认识到祂爱我们是爱到这样一个地步:替我们死。求主帮助我们,使我们能好好地为主活着,愿我们在身子上荣耀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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