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约12:9-11
四福音中记载了主耶稣行过的许多神迹,其中影响力最大的当属主耶稣使拉撒路复活这件,因为拉撒路复活的见证使好些犹太人信了耶稣。“见证”一词原文的含义是“作证、证实、证据”,这个词常用在法庭上。“十诫”第九条规定:“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出20:16)所以,所见证的内容必须是见证人亲眼所见、亲身经历、有充分的证据的事。拉撒路的复活,正是为耶稣基督作了见证。
一、见证基督是复活的主
死去的拉撒路为什么会复活?《圣经》记载,拉撒路不幸病故,已埋葬四天了。主耶稣来到伯大尼,拉撒路的姐姐马大对祂说:“主啊,你若早在这里,我兄弟必不死。”(见约11:21)耶稣对她说:“你兄弟必然复活。”(见23节)在当下,马大只相信在末日的时候拉撒路必复活,但主耶稣却对她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见25-26节)马大和马利亚都不相信已经死去四天的弟弟在现世还能复活,但主耶稣到了埋葬拉撒路的墓前,叫人挪开墓门的大石头,向天感谢祷告后大声呼叫:“拉撒路出来!”(见43节)拉撒路就活活地走出了坟墓。
是主耶稣让拉撒路复活的。正如主耶稣对马大所宣告的:“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可见,人的生命全由主耶稣掌管,这首先证明了主耶稣是创造人类生命的主。犹太人认定耶稣只是个来自拿撒勒的木匠,绝不相信祂与耶和华上帝有什么关系,甚至因耶稣自称是上帝的儿子,而钉祂在十字架上(参路22:66-71)。但主耶稣受死埋葬后,第三天复活了。主耶稣的复活见证了祂自己的身份,祂以大能显明自己是神的儿子(参罗1:3-4),是“道成了肉身”(见约1:14)。《约翰福音》十四章8-14节记载:“腓力对祂(耶稣)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我们就知足了。’主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即或不信,也当因我所做的事信我。’”一次,耶稣开了一个瞎子的眼睛,犹太人要这个得了医治的人将荣耀归给上帝,谤讟耶稣是个罪人,但这个被治好的人说:“祂是个罪人不是,我不知道;有一件事我知道,从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见了。” (见约9:25)还说:“从创世以来,未曾听见有人把生来是瞎子的眼睛开了。这人若不是从神来的,什么也不能做。”(32节)结果,这人因着为耶稣作见证,受到犹太人的逼迫,被赶出了会堂。
保罗说,耶稣的本质就是神,且与神同等。(参腓2:6)主耶稣不仅是创造生命、掌管生命的主,祂也是复活的主。耶稣如果没有复活的能力,那祂也不可能叫拉撒路复活。耶稣说:“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约10:18)“取回来”指的就是祂的复活。所以保罗论基督的复活说:“若没有死人复活的事,基督也就没有复活了。若基督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便是枉然,你们所信的也是枉然,并且明显我们是为神妄作见证的……”(林前15:13-15)一个人如果作假见证,一定是有利可图,但保罗见证主的复活,不但得不着任何的利益,还要蒙受很多的损失。可见,若保罗不是傻子、疯子,那他所见证的主复活就是千真万确的。《使徒行传》廿六章24-25节记载保罗分诉主复活的事,使得非斯都巡抚大声说:“保罗,你癫狂了吧!你的学问太大,反叫你癫狂了。”保罗说:“非斯都大人,我不是癫狂,我说的乃是真实明白话。”保罗见证的主复活是千真万确的。拉撒路的复活,同样见证了基督复活的千真万确。
二、见证拉撒路复活的经历
《约翰福音》十二章9节说:“有许多犹太人知道耶稣在那里,就来了,不但是为耶稣的缘故,也是要看祂从死里所复活的拉撒路。”一个基督徒的信仰历程中常有许多经历,这些经历就成为最生动感人的见证。使徒保罗在大马色路上遇见复活的主,这成为他一生的见证,带领了不少人信了主耶稣。经历死而复活的拉撒路也是如此,当时有不少犹太人特意来看他,在事实面前好些人信了耶稣。
复活的拉撒路,其中一个重要的见证是身体的复活。他原是病死并埋葬了4四天,但主耶稣的一句话让他从死里复活。在教会的历史上,也有不少在危机中靠着主耶稣获得新生、转危为安的见证。《不灭的灯火》一书中记载,吴勇长老31岁被诊断为直肠癌晚期,在收拾行李去住院时,师母难过流泪,但四岁的女儿两次说:“压伤的芦苇祂不折断,将残的灯火祂不吹灭”(见太12:20),还唱出这节经文诗歌,就是《赞美诗》短歌第25首。住院时吴长老睡梦中听见有人翻圣经,突然醒来看到是风吹着窗边的圣经,正好吹到《约翰福音》十一章,他一下看到4节,特别醒目,“耶稣听见就说:‘这病不至于死,乃是为神的荣耀,叫神的儿子因此得荣耀。’”虽然吴勇长老手术的时候癌细胞已布满腹腔,医生宣布他活不过三个月,但吴勇长老凭信心靠主完全痊愈,成为世界级的布道家,享年86岁。这些真实的经历,见证了主是生命的主宰。
复活的另一个重要的见证,是生命的改变。《罗马书》六章1-14节,保罗论到基督徒受洗后的生命改变,其中3-4他这样说:“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祂的死吗?所以我们籍着洗礼归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澳门有一位名叫许多的牧师,信主前,他沉迷于赌博、吸毒,被父母赶出家门,流浪街头,之后他被一位牧师领回家。牧师将主耶稣的福音和死而复活的大能传给他,于是他信主,重生,生命改变,后来也成为牧师,开办了很多戒毒所,继续将基督的福音传给那些处在死荫幽谷中的人们。这就是罪人生命改变的经历,是他们复活的见证。
三、见证事实胜过雄辩
《约翰福音》十二章10-11节说:“但祭司长商议连拉撒路也要杀了,因有好些犹太人为拉撒路的缘故,回去信了耶稣。”犹太人十分注重宗教的传统,特别是文士、祭司长等宗教领袖,他们宁可不顾事实、违背良心,也要维护这传统。祭司长明明知道拉撒路复活的事,也由此事见证了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他们却想要除灭耶稣,也要杀害拉撒路。但还是有好些犹太人在客观事实面前,就是看到复活后的拉撒路,不得不信靠耶稣基督。这就叫事实胜过雄辩。
《圣经》中没有记载拉撒路像保罗、彼得一样到处宣讲基督复活的见证,传扬主的福音,可能他不善言辞。但他只要站在那里,凡看见的人就会从他身上看见耶稣复活的大能。我们常常过分注重言语的传讲,但若徒有言辞是不够的,我们应当重视生命的见证,让人从我们的生命中见证到上帝的真实。
大卫说:“你们要尝尝主恩的滋味,便知道祂是美善,投靠祂的人有福了!耶和华的圣民哪,你们当敬畏祂,因敬畏祂的一无所缺。”(诗34:8-9)“我的心哪,你曾对耶和华说:‘你是我的主,我的好处不在你以外。’”(诗16:2)祈愿我们每一个基督徒都能像拉撒路一样,用复活的生命去见证基督的荣耀,传扬主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