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来成全律法

林孝清 传道

经文:太5:17-20

引言:《马太福音》五章是主耶稣关乎伦理教训的精髓,根据门徒马太的记载,主耶稣先以对“八福”的讲论(太5:3-12)和“作光作盐”(太5:13-16)的训言,来告诉我们基督徒领受“有福”的应许所当具备的生命品格——我们应成为世上的光和盐,接着主耶稣论及律法(太5:17-20),就是衪自己与律法的关系,阐明了律法永恒的特征,主耶稣言明,衪来不是要废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律法。主耶稣更指出,我们对律法的遵行不应停留在律法条文的表面,乃是要生命性的敬畏、信靠和活出。

提姆.凯勒牧师曾把整本圣经所教导,关于伦理教训的主线,用了三句话来概括:第一、神吩咐我们应当这么做;第二,我们始终做不到;第三、在基督里、靠着衪,我们就可以做到。如果我们从这一角度来领受这一段经文,可以这样表达:基督徒的义必须达到完全才能进天国,可是我们远远不可能靠着自己得以完全遵守神的律法,但主耶稣已经为我们成全律法的吩咐,从此,我们就可以藉着主耶稣为我们所成就律法的义,被神接纳进入到衪永恒的国度里。正如保罗所说:“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衪的都得着义。”(罗10:4

今天我们藉这一段经文与弟兄姊妹分享一个题目:《主来成全律法》,我们从三个方面来分享,第一、律法有度、圣洁公义;第二、成全有主、以爱超越;第三、称义有道、得享永恒。

一、律法有度、圣洁公义

讲到律法,首先我们必须明白什么是律法、圣经中提到的律法和先知指的是什么。“律法”一词的原文是“妥拉”(tora),在旧约中总共出现220次。犹太人以摩西五经,即旧约圣经头五卷为最佳的律法,他们用“律法与先知”代表全部圣经,认为律法是神圣的,而神是律法的最高权威。我们发现,十诫的每一条都是一个大原则,没有详细的条例和定规。人们在持守十诫的过程中,必须找出在具体生活中实施的细则,让每一个细则都能合乎律法,以免违背触犯。那么,谁负责从律法的大原则中推论出那些在生活实际中可以使用的细则和条例呢?就是“文士”。文士是专门拟定具体规则和条例的人,他们把律法的细则一条一条、一本一本的编写汇集,形成了犹太人的“他勒目”,单单耶路撒冷“他勒目”的印刷本就有十二卷,巴比伦的“他勒目”有六十卷。今天我们如果讲这些律法的定规,那是极其繁琐的,弟兄姊妹听起来更是头痛。举个例子来说明。例如律法说,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大原则是“这一日不可作工”,但问题是“作工”怎么界定?什么叫工作?在安息日背一个担子是工作,然而这个担子应该多重才不算触犯安息日的定规?安息日治病算为工作,但重症病危可以治,那么轻症能不能治?受伤的怎么包扎?能不能敷药膏?膏药不能超过多少克重?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问题。

十诫原是一切律法的基础和本质,它的真实意义包含在两个字里面,就是“尊重”,更准确地说是“敬畏”,敬畏神和神的名,敬畏神的日子,尊重孝敬父母,尊重生命,尊重财产,尊重人格,尊重真理与别人的好名声,尊重自己,使我们不被错误的欲望所控制,这些就是十诫的基本原则。“十诫”规范了人的行为准则,是奇妙的,是公义与圣洁的(参罗7:12)。人们必须在遵行律法的大原则上去寻求上帝的旨意,文士和法利赛人对律法的严格遵行是对的,但他们的错误在于用人为的规则与条例去寻求神,仅在外表与礼仪上死守,忽略了内在生命真正的改变。所以主耶稣谴责文士和法利赛人说:“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太23:25)“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好像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太23:27

二、成全有主、以爱超越

主耶稣对律法的解释是:衪来不是废掉律法,乃是成全律法。当时有人误解主耶稣要废掉律法和先知,因为祂的门徒们行事不注重外表:饿了掐麦穗来吃,饭前不洗手(参路11:38),不照古人的遗传、用俗手吃饭(参可7:1-5),又在安息日医治病人(参太12:9-14/13:10-16等)。主耶稣对他们说:“以赛亚指着你们假冒为善之人所说的预言是不错的,如经上说:‘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你们是离弃神的诫命,拘守人的遗传。”(可7:6-8

主耶稣成全律法,“成全”原文是应验、填满,主耶稣不但不是要废掉律法,反倒要把律法和先知未显明的部分显明出来,把律法的最高意义完全填满。那些法利赛人只知拘泥在律法的礼仪和字句上,却忽略了律法的精义,这才是真正的废掉!

所以主的成全是:但是成全了先知,应验了旧约先知的预言和应许(参 1:22),主也成全了律法,衪一生的行事遵守了全律法,因为衪生在律法下(参 4:4),为我们守全了全律法(参 2:15/4:15),把我们从律法下赎出来(参 4:5),使我们在恩典之下(参罗6:14)。当主在十字架上说“成了”的时候(参约19:30),律法对人所要求的一切责任和刑罚都已经由衪成全了。

所以弟兄姊妹,今天我们感谢主,基督徒不再活在律法之下,乃是活在恩典之下,我们不再受律法的辖制,而是因着信靠主,在基督里面享受真自由。

马太福音廿二章37-40节:“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这是律法的内涵和真意,主的成全,就是在敬畏和尊重的基础上,将基督爱的生命本质在我们生命和生活中彰显出来,让我们的生命靠着主的恩典,努力成长为主动的、爱人的生命。保罗说:"爱就完全了律法。"(参罗13:10)因为爱是积极的、主动的,爱超越律法。

三、称义有道、得享永恒

马太福音五章20节中主耶稣说:“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文士和法利赛人,他们在精通摩西律法、谨守律法上的一切礼仪和古人的遗传上,没有人比得过他们,他们在人前被视为难得的“善义”,而这些“善义”却使他们陷在自义、骄傲、虚伪、不肯悔改和轻视救恩的心态中(参路18:1415:7),对基督采取敌对的态度(参约8:40),所以在上帝的眼中,他们的义不足以称义,反而让他们在恩典当中堕落了(参 5:3-4)。所以主说:“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

问题是:我们如何胜过?

基督徒要胜过文士、法利赛人的义,不是叫我们要比文士、法利赛人更死守律法,而是因信基督而来的义进入到我们生命,且让我们常住在基督里面,活出义行,这是上帝的儿女当刻在心版上的律法,以爱为总钢,靠圣灵引导而实行。我们只有“尽心、尽性、尽意,爱主我们的神”,才能“常常住在基督里面”。使徒约翰告诉我们住在主里有三种途径:

1、遵守相爱的命令:“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约壹2:5

2、常存起初所听之真道:“论到你们,务要将那从起初所听见的常存在心里。若将从起初所听见的存在心里,你们就必住在子里面,也必住在父里面。”(约壹2:24)

3、顺从圣灵的引导:“你们从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们心里,并不用人教训你们,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训你们。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们要按这恩膏的教训住在主里面。”(约壹2:27

常常住在基督里面的人必然有爱、有热心,能为主发光,能有像主那样的温柔良善,就好像铁在火中,自然就有热力,有光辉,又变得柔软。

我们恳求圣灵的恩膏一方面帮助我们“常存”真理在心里,另一方面藉着真理的圣灵在凡事上教训我们,让我们晓得在每天的生活工作上藉一切大事小事、别人做的事、自己做的事……凡事上被教导、被造就、被圣化,使我们更认识神、更爱主。因为凡爱神的,必常常被圣灵所引导,“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参罗8:28

小结:“律法本是藉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约1:17)基督徒的生命要在领受恩典的同时,经历上帝救赎之恩、赦罪之恩、医治之恩,让我们在感恩中数算,在数算中赞美,在赞美中靠主夸胜,领受从主而来永恒的福分。


主来成全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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