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自由

陈立福 牧师

路4:18-19;约8:32;加5:13

我们可以从《圣经》的教导中看到许多价值观的阐述,《圣经》所传递的价值观是普世性的,适用于所有的国家、地区和人群。因为《圣经》乃是上帝对人类的启示,上帝本身是一切真善美的源头。今天,我将与弟兄姐妹分享《圣经》中关于“自由”的信息。

匈牙利诗人裴多菲有一段名言:“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自由,可以说是一个人活着的价值和意义之所在。

一、外在的自由

外在的自由,也就是人身自由。比如古代的奴隶,他们受奴隶主的奴役压制,没有自由和尊严可言。前面提到裴多菲诗句中的“自由”就是指这外在的、身体的自由说的。历史上,许多曾被奴役、压迫的国家和人民奋起反抗,为的就是个人的自由、民族的自由。没有自由的人生是悲惨的。诗人康德说过:“人生再没有任何事情比一个人的行为要服从他人的意志更可怕。”现今我们的国家强大,民族复兴,每个公民都可以享受人身的自由,且受法律的保护,这是上帝的祝福,我们应为此向上帝感恩。

二、内在的自由

在《约翰福音》八章31-32节,耶稣对犹太人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耶稣这里所讲论的“自由”,并非指外在的、身体上的自由,而是内在的、心灵的自由,也就是不犯罪的自由。当时的听众,那些犹太人们却误以为主耶稣是在对他们谈论身体的自由,耶稣就对他们说:“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见约8:34)

保罗在《加拉太书》五章13节中说:“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当我们信了主,就被主从罪的重轭下释放出来,不再被罪和死辖制,得着重生的生命、自由的心灵。但保罗切切地警戒我们,切不可因为有了这自由,就肆意放纵情欲,以致于落入罪中,得罪神。

犯罪的人,他们的心灵必然是不自由的,也就导致了肉体的不自由。耶稣说:“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见太5:28)犯罪的萌芽,正是源自于人的内心,人的心里有了犯罪的意念,才会付诸行为,酿出罪果。犯了罪的人,即使没有被捉住,判刑,他的心灵也一定会受到谴责。就如《创世记》记载,约瑟因为得到父亲雅各的宠爱而被亲兄弟们妒忌,被卖作奴隶。十三年后,约瑟居然成为埃及的宰相,当他的兄弟们因为饥荒前来籴粮的时候,约瑟认出了他的兄弟们,就要求他们留下一个人作为人质,好证明他们不是外国来的奸细。《圣经》在这里对于约瑟的兄弟们有这样的描写:“他们彼此说:‘我们在兄弟身上实在有罪,他哀求我们的时候,我们见他心里的愁苦,却不肯听,所以这场苦难临到我们身上。’”(创42:21)

一个人若犯罪,他的心灵从犯罪的当下就已经落入监牢,必然饱受谴责,难得片刻的安宁。中国有个成语十分形象,写作“忐忑不安”,形容一颗心七上八下,无法安定,这是很痛苦的。我们要学像主耶稣的样式,持守圣洁,就是远离一切的罪恶,如此我们才能有心灵(内在)的自由。    

三、真自由

面对犹太人的不解,主耶稣更进一步对他们说:“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约8:36)天父的儿子就是耶稣基督,真正的自由乃是神所赐的。有些人可能会觉得信耶稣太麻烦、不自由,比如:大热天、大冷天都要做礼拜;吃饭前要祷告;说话行事都要谨慎……作为基督徒,我们要弄清楚一件事:什么才是真正的自由?

《圣经》希腊文中,谈到“自由”的其中一个意思是“不被约束”。《罗马书》六章20节,保罗说:“因为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就不被义约束了。”这就是说,一个人犯罪后,就和“义”无关了。“义”一字在《罗马书》中有两个含义:一是代表耶稣基督,还有就是指信靠耶稣基督、因信称义的人。我们原本都是不义的人,因为信靠耶稣,圣灵更新洁净我们,翻转了我们的生命,上帝就看我们为义人。《罗马书》五章21节说:“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藉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得永生。”这里的“义”指的是耶稣基督,我们是靠着从上帝而来的恩典,也就是耶稣替我们死,而称义得永生的。

《罗马书》五章19节说:“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这里的“义”就是指因信称义的基督徒。信主后,我们的生命在上帝、在主耶稣的约束中享受自由。我们驾车,遇到红灯就要停下等待,不能因为追求“自由”而闯红灯,这样的约束不但不会使我们失去自由,反而使我们得着真正的平安和自由。抽烟的人看似很有自由,但实际上却受到烟的约束,没有不吸烟的自由。人若被什么事物辖制了,就好比困在牢笼里,是难以挣脱的。但感谢主,我们靠着耶稣基督,就可以逃脱世上一切的捆绑,得着真正的自由。

“自由”的另一个意思是“被释放”。《罗马书》八章21节说:“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脱离败坏的辖制,得享神儿女自由的荣耀。”这里的“辖制”,就是罪的辖制。人都有七情六欲,但人的情欲若不受控制和约束,就会产生恶果。比如犹大,因为贪财卖了耶稣,结果自取灭亡。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若按着道义赚钱,赚的再多也是美好的,但若走旁门左道,哪怕只赚一点点也是不好的。再看旧约中的参孙,他本是国家的英雄,却因为贪色而死在妓女的石榴裙下。还有扫罗,因为妒忌大卫而命丧战场。这些都是《圣经》中典型的反面教材。《加拉太书》六章8节说:“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人不能放纵自己的欲望,必须管辖它们,否则必然招致性命之忧。而在主里,靠着主的话语和圣灵的引导,我们就被释放而脱离败坏的辖制。

“自由”还有一个意思是“被豁免”。《马太福音》十七章24-27节记载,耶稣问彼得:“世上的君王向谁征收关税、丁税?是向自己的儿子呢,是向外人呢?”彼得说:“是向外人。”耶稣说:“既然如此,儿子就可以免税了。”这里的“免”,就是“自由”。这里说,全国的人都是国王的奴隶,只有儿子不是,是被豁免的。在《约翰福音》八章35节,耶稣向犹太人说:“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儿子是永远住在家里。”这是关乎身份的问题。基督徒的身份乃是上帝的儿女,我们在上帝面前有罪的豁免权,这是很重要的。一个真正信靠耶稣的人,他获得了来自耶稣基督的豁免,必然得救,也一定会有与这身份和信心相匹配的行为。信主后,我们或许还有一些小毛病,但我们可以靠着祷告、读经、与神亲近,而不断改进。我们必须要活出与信心相称的行为。

我们的生命已脱离了死亡的捆绑,这是基督徒最美的自由,最高的自由。肉体的死亡是所有人都无法避免的事,但基督徒可以视死如归,因为肉体的死亡是我们回天家的开始。感谢我们的主耶稣,祂为我们降生、受死,还要接我们回天家,这是极为美好的祝福。愿我们听主的话,行主的道,靠着圣灵的引导,享受在基督里真正的自由。

生命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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