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活的权柄

陈立福 牧师

2016年4月3日经文:太28:16-20

这段经文记录了耶稣复活之后、升天之前,对门徒的重要教导。特别是在第18节中,耶稣郑重地宣告:"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我们可以称其为复活的权柄。这对我们每个信徒都有着重要的意义。"权"是指根据职责,而能够控制指挥的力量;"柄"是指刀柄,柄抓在人手上时,人就有主动权。因此,"权柄"代表着无法抗拒的能力。"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主耶稣,表示这样的权柄是顶级的,不仅是王权,更是神权,这种权柄是宇宙中任何一种势力,都无法与之抗衡的。我们信徒在这方面要多多思考,思考越多、越深,我们的信心就越大,爱主就更深。我们今天就从三个方面来思考。

一、胜过"罪恶"的权柄(罗5:21,7:24-25)

保罗说:"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藉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罗5:21)。在前面12-20节的经文中,保罗论到在亚当里人都被定罪,罪就像王一样控制着每一个在亚当里的人。也就是说每一个活在亚当里的人,在罪里是无法抗拒并胜过的。这在《罗马书》七章14-25节,就讲得更加具体和形象。保罗说我们人因着犯罪,肉体已经卖给罪了,知道不好的事却偏要去做,明知好的事却做不来。总结一句话,就是"行善无能、拒恶无力"。这就是人的生命。

前段时间,我在新加坡、马来西亚的免税商场看到,那里香烟和国内的包装很不一样。国内的香烟包装得很精美,但那里的香烟总把吸咽后患了各种癌症的可怕景象画在上面,让人看上去觉得恶心。即便这样,吸咽的人并不会害怕,照样会买。这就应验了保罗的话,这些人虽明知吸咽是不好的事,但没有能力去反抗,这就是罪的权势,是属肉体的人是难以战胜的。保罗对此说,人的生命有两个律,即行善的律与犯罪的律,但行善的律已被犯罪的律掳去,造成立志行善由得我,行出来却由不得我。

2013年南京有个名叫乐燕的女子,她有两个孩子,一个一岁,一个三岁。她的丈夫入狱。有一天早上,她把孩子关在家里自己出门,她一走就是一个多月,两个孩子被活活饿死。这个消息震惊了世界。我们都认为母亲是伟大的,但这个母亲却做出这样的事来。中央台请来心理专家分析此事。专家说,人的天性分成两种因素,一种属天使,一种属魔鬼,这两种因素不断交战,前者强则犯罪率低,后者强则犯罪率高。乐燕身染毒品,因此她难以控制自己的行为。即便她知道孩子很重要,但犯罪的律掌控了她。这就是人的生命。所以保罗说:"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战胜了。"由此看,要战胜罪就一定要靠着主耶稣。

两千多年来无数的事实证明,许多人在基督里生命被改变。比如台湾的吕代豪,他曾被关过24个监牢,后来他悔改了,出狱以后就读神学院,当了牧师。中央台第四套节目曾经请他做过见证。如今,他带了几千名曾在黑社会的人悔改信了耶稣。如今我们信主的弟兄姐妹,若真正经历了复活的主,我们的一举一动就必有新生的样式。有人说,人是因为没有钱所以会贪。不是的,而是因为心贪,即便再有钱也仍会贪。感谢神,我们基督徒能奉献并不是因为我们很有钱,而是我们懂得要像耶稣那样拥有能奉献、付出爱的生命。

奥古斯丁有名言:"人性的本质有犯罪的自由,却没有不犯罪的自由,救恩完全靠上帝的怜恤。"基督徒也会软弱,但神的圣灵在我们里面,圣灵会不断感动我们,引导我们,让基督的生命在我们的生命中作主作王。

复活的权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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